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喘息服務

       當照顧者身體不適,照顧負荷大,或必須外出辦事而短暫離開個案時,提供居家服務員到府(居家式照顧服務)或機構式全日服務,以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壓力,讓照顧者得到適當的休息。

 服務內容

居家喘息:

藉由受過訓練的照顧服務員至家中,提供身體照顧者服務,包含協助如廁、沐浴、穿換衣服、口腔清潔、進食、服藥、翻身、拍背、簡單倍動式支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同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或其他服務。

 服務對象

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

(一)65歲以上老人

(二)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
(三)55-64歲原住民

(四)50歲以上失智症者

(五)0歲-49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

 資格限制

(一)接受機構收容安置,不得使用喘息服務。

(二)僱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,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未滿一個月者,不得使用喘息服務。

 補助原則

(一)依長期照顧(照顧服務、專業服務、交通接送服務、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)給付及支付基準,提供合理的補助。

(二)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使用長照服務,除了部分負擔外,下列情形之費用亦需自行負擔:

  1. 超過核定之長照服務額度者。
  2. 除了長照需要者以外,尚包括他人(主要為家人)且 非為另一長照需要者,則其須自行負擔依照顧組合表規定比率之費用。
  3. 未載明於照顧組合表之服務。

 應備文件

(一)長期照顧申請書與身心障礙居家服務申請書

(二)國民身分證正、反影本

(三)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

 聯絡方式

電話:居家服務專線037-688955

地址:苗栗縣頭份市忠孝一路220巷5號3樓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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